2男子涉拐卖儿童案律师当庭申请提级 案件或移送中院审理。9月23日上午,云南昭通市镇雄县两名男子因涉嫌拐卖两名儿童一案在镇雄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王文广提出申请,希望将案件移送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庭随后宣布休庭,等待法院决定是否继续由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案源于2008年至2009年间发生在镇雄县的两起儿童被拐事件。2008年9月,3岁半的女童常雪莲在家中走失,被人贩子成某拐走并贩卖至河北沧州,交易价格为2.4万元。2009年3月,3岁半男童杨洋在镇雄县城赤水源广场玩耍时被拐走。当时杨洋与表姐、姐姐一同玩耍,人贩子带走杨洋和表姐后,因表姐患有小儿麻痹症而放弃,次日将表姐送回广场,杨洋则被贩卖至河北,售价3万元,赃款由成某和谭某瓜分。

两个孩子相隔半年先后被拐,事发地点相距仅数公里,年龄都在3岁半左右,这让两个家庭同病相怜。直到2025年,警方通知两个家庭,被拐17年的常雪莲和杨洋在沧州市沧县被找到。2026年2月,成某和谭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镇雄警方刑事拘留。令人惊讶的是,这两名人贩子都是镇雄县中屯镇中屯村人,与常家住在同一个镇。
受害儿童的家属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余万元。庭审中,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本案导致两名被拐儿童与亲生家庭分离长达17年,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建议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法庭听取意见后宣布休庭,待法院决定后再行审理。
被拐男孩杨洋的母亲李家飞表示,相比民事赔偿,她更希望人贩子能在刑事上得到重判。17年来,家属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思念之苦,希望能早日与孩子团聚,过一个完整的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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